首都經濟貿易大學MPAcc報考指南
時間:2021-09-03
來源:CduzaH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成立于1999年7月,由原北京經濟學院財務會計系和原北京財貿學院會計系合并而成。現為北京市屬重點學科、北京市特色專業、北京市一流專業。
會計學院現有教職工73名,專任教師63名,其中教授17名,副教授22名,博士生導師9名,碩士生導師38名。下設會計系、審計系、財務管理系、會計學研究所、理財學研究所等教學科研機構,擁有一支結構合理、教學經驗豐富、科研和服務社會能力強的師資隊伍。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現場確認時必須提供所在培養單位開具的退學證明或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4. 報名參加除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四)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推免生接收辦法參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辦法》。
(五)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六)黨校學歷及軍隊學歷證書必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認證方可報考。
(七)我校會計學學術碩士、審計專業碩士、會計專業碩士均不接收同等學力考生報考。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2020年MPAcc復試內容
第一部分 考試說明
一、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本科會計專業《中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審計學》三門課程。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一)答卷方式:閉卷,筆試
(二)答題時間:120分鐘
(三)滿分:100分
三、題型及分值
可根據專業特點設置簡述題、論述題、計算分析題等題型,每小題分值不得超過20分。
四、參考書目
本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學生可參考大學本科教學用同名相關教材。
第二部分 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涉及會計專業本科生應該掌握的《中級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和《審計學》的基本原理、基礎知識和基本方法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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