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師范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辦法
時間:2021-05-25
來源:貴州師大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6號)文件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為統籌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組織和疫情防控工作,現制定本工作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第一。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質量為先”要求,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三)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堅持全面考查。考試招生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側重,在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
(五)堅持以人為本。提高管理水平,增強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辦法以及上級部門的補充規定,全面統籌指導開展招生工作。
各一級學科所在單位(下稱各學科單位)招生工作小組具體領導、組織本學科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制定本學科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細則,強化招生監督巡查和信息公開公示,做好疫情防控、人員培訓等工作。
三、網上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1年 2月6 日 9:00至 5月10日16:00。網報截止之日后,未通過審核者,視為報名無效。考生須及時準確填寫(更新)報名信息,因填報信息有誤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信息填報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報名網址:貴州師范大學研究生院官網“博士招生”專欄,登錄“博士報名系統”(注:請務必謹慎上傳近期本人免冠白底電子照片,報名、初試、復試、體檢、錄取各階段均以此照片為準)。
四、資格審查工作
(一)5月16日前,網報審核通過的考生,按照各學科單位公告及《貴州師范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報考材料清單要求,備齊報考材料電子版(蓋章材料提交掃描件)提交至各學科單位審核留存。
(二)5月21日,各學科單位將資格審核通過的名單提交研究生院,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方可參加考試,審核結果名單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
(三)5月21日至23日,資格審核通過的考生,通過學校指定繳費通道繳納博士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180元/人),逾期不再進行補繳。繳費工作結束后,學校將進行考試安排,費用一經繳納,不再退還。
(四)考生進入擬錄取階段須將報考材料紙質版于規定時間內郵寄至各學科單位,材料審查合格后方可進行擬錄取。
五、初試
初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進行,考生參加考試時須備齊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一)考試科目:英語、業務課1、業務課2,共計三門。考試方式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考試地點:貴州師范大學花溪校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三)初試時間具體安排:
時 間 | 上 午 | 下 午 |
5月29日 | 英語(9:00—12:00) | 業務課1(14:00—17:00) |
5月30日 | 業務課2(9:00—12:00) |
(四)初試準考證
5月27日9:00后,考生登錄貴州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期間雙面不得涂寫。
(五)初試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做好考前健康情況監測
如實填寫《貴州師范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考生健康安全承諾書》(下稱承諾書),認真記錄考前14天體溫情況,5月29日入校參加考試時進行檢查,并將承諾書提交給所在考場監考人員。
2.考前14天有境外和國內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要主動向街道、社區報備,須滿足“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健康監測+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要求。
3.考前14天有中風險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須經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領導小組)批準,并持有相關批準證明和72小時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來黔后需進行1次核酸檢測,結果須為陰性;如無相關批準證明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須滿足“14天集中隔離+14天居家健康監測+5次核酸檢測”的管控要求。
4.考前14天有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直轄市為區)的其他地區旅居史的考生,須持有7日內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5.符合上述要求和低風險地區的考生,須持有“貴州健康碼”綠碼和“行程碼”綠碼,且進校前現場測量體溫須正常(≤37.3℃),方可進入我校參加考試。
6.若因不符合本次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如出現以下狀況:不滿足相關防疫要求、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檢測報告、“貴州健康碼”不為綠碼、“行程碼”不為綠碼、體溫高于37.3℃等)的考生,不得進入我校,由此造成不能參加考試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六)初試入校安排
1.入校(入場)時間
入校時間:考前60分鐘開始。入場(考場)時間:考前45分鐘開始。
考試期間,我校不允許校外車輛進入,考生須步行進入校園。請考生提前規劃時間,進入西校門(思雅路)及考場時,須有序排隊入場,且保持1米間距,并全程佩戴好口罩。
2.入校(離校)通道
考生必須通過學校西校門進入或離開。受疫情影響,校內不安排考生午間休息。
3.入校(入場)流程
(1)體溫檢測:體溫正常(低于37.3℃);體溫高于37.3℃的,在復測區等候15分鐘,再次測量體溫。復測體溫正常的進入下一環節,復測體溫仍高于37.3℃的不得入校。
(2)出示綠色“貴州健康碼”、“行程碼”。
(3)查驗準考證、身份證和《貴州師范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試招生考生健康安全承諾書》。
(4)查驗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境外考生以及14天內有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省外考生須提交,其他考生無須提交)。
核驗身份時考生須按要求取下口罩,主動配合檢查。
(七)就餐安排
1.建議考生中午在校內用餐,若外出到校外用餐,進出校園均需再次測溫、查驗。
2.考生可在學校第一食堂用餐,用餐時須保持間距。
六、復試安排
我校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及考生初試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后,按照以下程序開展復試:
(一)復試時間安排
復試時間為6月7日-10日,具體安排由各學科單位自行確定并另行通知。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參照初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二)復試組織實施
各學科單位依據學校規定及本學科招生工作細則具體組織復試工作,并于復試前公示復試名單和本學科招生工作細則。
(三)復試構成
1.材料評分。考生提交的“已取得科研成果、博士期間研究計劃、碩士階段成績單”等報考材料由各學科單位結合學科專業特點、招生實際情況自主確定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并完成評分工作。
2.面試。面試主要是考察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對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等,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創新能力和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另外還須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守法表現等。各學科單位應結合學科特點,科學設計面試題目,確保公平公正。面試由考生抽題作答,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3.英語聽說能力測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聽力、理解力和口語表達能力,在面試階段進行,單獨打分(不納入面試評分表)計入復試成績。
4.專業課加試。專業課加試由各學科所在單位在復試期間組織。
(四)成績的計算方法
1.初試成績:由英語統一考試成績、業務課1成績、業務課2成績等三項構成,各項滿分均為100分。初試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初試成績=(英語統一考試成績+業務課1成績+業務課2成績)/3
2.復試成績:由碩士階段成績評分、已取得科研成果評分、博士期間研究計劃評分、面試成績和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五項構成,各項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由各項按權重相加得出。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成績=碩士階段成績單評分×權重1+已取得科研成果評分×權重2+博士期間研究計劃評分×權重3+面試成績×權重4+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權重5(權重1+權重2+權重3+權重4+權重5=100%,具體權重由各學科所在單位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
復試成績總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
3.專業課加試:加試科目每科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成績是否作為錄取依據由各學科單位自行確定。
4.入學考試總成績:考生的入學考試總成績是錄取的重要依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入學考試總成績。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注: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均以百分制計分)
(五)復試成績公示
各學科單位須于復試結束后第二日,在本單位網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復試成績。
七、體檢安排
體檢安排在擬錄取階段進行。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進行。擬錄取考生須在擬錄取階段就近選擇二甲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掃描件提交至各學科單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
(一)錄取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堅持立德樹人,加強思想品德考核。學校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排名依次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對復試不合格、體檢不合格、思想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質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應屆碩士畢業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二)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復試。擬錄取階段,各學科單位招生工作小組須全面復核擬錄取考生的各項報考資格材料,核查無誤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規定時間報送至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經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批、省招生考試院初檢和教育部最終錄取檢查通過后,學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在錄取檢查中,對不符合有關招生政策規定擬錄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對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在初試、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將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考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考生錄取類別以考生提交的報考登記表中“單位意見”欄的單位意見為準,錄取期間一律不得更改。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同時須出具其工作單位(必須人事部門蓋章)同意脫產學習的證明。考生因報考博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負責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考生自行承擔一切后果,招生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九、工作紀律
(一)嚴格執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的監督和檢查,切實做好招生錄取保密工作。
(二)按教育部、省招生委員會要求,大力推進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化。各學科單位須在本單位網站開辟招生專欄,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向廣大考生公布招生有關信息。
(三)各學科單位應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加強對博士招生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
(四)各學科單位以及招生涉及人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貴州師范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保密工作及紀律規定》等文件的要求,對違反教育部及學校有關規定、弄虛作假或給博士招生工作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博士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十、信息公開公示
各學科單位在本單位網站對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進行公示,主要包括招生工作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復試考生成績以及咨詢申訴渠道。
十一、咨詢、申訴
(一)招生錄取期間,針對各學科單位博士招生環節有異議的,可向各學科單位書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訴,各學科單位應當受理并予以答復。申訴人對答復仍有異議的,可向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起投訴,投訴材料應包括各學科單位對申訴的答復,并由貴州師范大學紀委、省監委駐貴州師范大學監察專員辦公室調查處理。任何情況下均不采納任何違規私自進行錄音、錄像、錄屏的內容作為投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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